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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覺醒:連結指導靈 ▋

覺醒是指可以清晰辨識自己的高靈(也就是超意識)並且與其清楚對話,超意識採用心電感應方式傳遞訊息。
 
「指導靈」就是在人生道路上你自己安排的導師。當你走不是靈魂規劃的道路時,或是遇到人生重大難題、不知道人生方向下一步、想要快樂但要領時,只要仔細觀察就會發現「指導靈」其實在生活中埋了很多提示給我們,但如果感覺真的很難察覺到這些訊息,或許你可以試試看靈魂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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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優惠 2022/10/05 – 2022/12/31

覺醒-2
宇宙禮物價:22,000
 
|內容物
✓生命探索系列課程3期課,總共9堂課
✓潛意識分析*1
✓維度邏輯課程*1
✓高靈連結儀式*1
第 24 條
1.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學生於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但所收取之百分之十部分逾新臺幣一千元部分,仍應退還。
     二、學生於實際開課日起,且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之二分之一。
     三、學生於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所收取之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2.補習班違反第七條第三項應依各期分別收費之規定,其收費超過分期規定者,該期部分適用前項規定退費,其餘所收費用應全額退還。
3.第一項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不得扣除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訂位金或其他收費項目。
4.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5.課程開始後始報名插班者,應以報名後最近一次上課日作為第一項所定開課日,並以該課程剩餘期間作為總課程時數。
6.學生課程時數、堂數或期間等之認定,以雙方約定為準;未約定者,依實際開課情形認定。
7.學生僅繳納訂金,於開課前即離班者,補習班不得要求其補足補習班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得扣除之學費不足額部分。
8.第一項退費,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為提升對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或其他公益性因素,於自治法規訂定更有利於消費者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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